学院教室是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智慧黑板、显示设备、蓝牙音箱、教学云终端、网络交换设备、中控主机箱等相关多媒体设备是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院现代化办学水平的标志。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室教学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教学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一条 各班级所在教室多媒体设备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辅导员带班者为辅导员,下同),第二责任人为由班主任选定的一名有责任心的学生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维护和使用好多媒体设备。
第二条 任何使用者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步骤使用,对于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第三条 严禁私自拆装、移动、外借多媒体教学设备,严禁遮挡、改变教室内录播摄像头的图像采集区域,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在装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内,应保持墙面整洁,严禁乱贴乱画,避免影响图像采集信号。
第四条 严禁任意插拔各种接头、损毁设备线,由此引起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第五条 离开教室时,要锁好门、窗,教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于失职而造成设备的丢失,追究当事班级经济责任。
第六条 班级离校时,由所在系部负责检查多媒体设备,确认设备无损后务必将多媒体设备使用的外设配件交至学生工作处,在此过程中若发现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追究当事班级经济责任,若当事班级已离校,追究当事班级所在系部经济责任。
二、多媒体设备的维修、报修程序
第七条 在使用过程中若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经授权可使用教室内中控呼叫设备扫码上报主控中心或登录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提交报修流程,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
第八条 多媒体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情况,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汇报,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毁应由使用单位负全部责任,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九条 设备维修后,要填写《学院多媒体设备维修验收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交至信息技术中心,存档备查。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教室指学院除实验室、机房及经学校批准单独管理的专用教室以外的所有教室。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多媒体设备”是指教室内智慧黑板、教学录播设备、电视机、电视机遥控器、蓝牙音箱、摄像头、显示器、教学云终端及其相关的各种接头、设备线等。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牧院教室多媒体设备维修验收单
附件1:
山东牧院教室多媒体设备维修验收单
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报修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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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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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情况小结 (报修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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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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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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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信息技术中心:
团委学生处、信息技术中心制